亲女儿回应老人全网求认干女儿!近日,郑州的75岁马女士在网上寻找干女儿。她表示,只要对方真心对她,她愿意把另一套房产和40万元财产赠予对方,并每月支付3000元工资。

马女士早年离异,与家族成员无来往。她曾因照看外孙女的问题与大女儿发生争执,大女儿表示不想要她的财产,并断绝了关系。记者尝试联系马女士的大女儿,对方在得知来意后直接挂断电话,再次拨通后回应称自己没有工作,无法照顾母亲,甚至表示如果逼急了可能会被逼成精神病。对于马女士找干女儿的愿望,大女儿则表示无所谓,认为那是母亲自己的事情。

马女士还提到,二女儿已经四十多岁,是一名精神残疾人,独自生活都有困难。因此,她希望找到一个干女儿,将来会将现在住的房子留给二女儿,而剩下的房产和财产则留给干女儿。

席军旗律师指出,根据《民法典》以及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的规定,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,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或其他理由免除。如果二女儿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则不需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。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求助人可以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