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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台风天请假被罚 公司道歉 扣款决定撤销

Aug 14, 2026 IDOPRESS

8月13日,上海一名员工因台风影响临时请一小时假,被公司扣款近1500元,相关话题引发广泛关注。当晚,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展开核查。

经查,涉事公司确实对三名因台风迟到请假的员工作出扣减绩效等处理,但尚未执行。经过人社部门上门释法并训诫,公司于8月13日晚间撤销了处罚决定,并向三名员工致歉,得到了员工谅解。此外,该公司注册在青浦区,实际经营地在闵行区,本月社保缴费人数为12人。自2019年以来,公司经历了八次更名,均符合法定形式。

当事人表示,8月10日早上暴雨大风来袭,小区门口出现积水。她通勤单程需一个半小时,加上当天多条地铁停运,为避免迟到,她在公司系统提交了一小时的事假申请,人事予以审批,但未获得老板终审通过。到岗后,她遭到老板批评。随后,公司发布处罚决定,对两名临时请假员工和一名审批管理人员作出追责处理。

另一位被罚员工也面临类似情况,由于担心迟到,他在公司系统内请了一小时假,行政部门同事批准后,老板一直未批准。到公司后,他也遭到了批评。公司发布的处罚决定中,两名当天请事假的员工绩效被扣20%,批假的行政部门同事被扣50%。若照此执行,受罚最重的行政部门同事将损失约1500元的绩效工资。

实际上,8月9日晚,上海市交通委、市公安局、市应急局、市人社局等部门已联合发布通告,明确提到“鼓励居家办公,因本次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,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、缺勤处理,不得扣减工资福利,不得用法定假日、休息日作补偿,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”。

闵行区人社局党组成员、执法科科长、高级主办严春华表示,台风等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,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早已明确,因此造成职工误工的,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、缺勤处理,不得扣减工资福利。“‘上海发布’微信公众号也已就此作出提示,涉事公司应当知晓,仍然对已请假的员工作出处罚,既不合法也不合情。”

上海人社部门强调,台风等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,因此造成职工误工的,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、缺勤处理,不得扣减工资福利。人社部门将坚定维护劳动者权益,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坚持“零容忍”,一经查实,将依法严处。